教务【2023】52号
各教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教学管理,规范实验教学工作,严格落实实验实训教学开学计划,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学校定于第八周至第十周开展实验实训教学中期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
2022-2023-2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实验实训教学开课计划与“人才培养方案”相关信息是否闭合。
2.教师教学(授课)计划中实验实训项目与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相关信息是否闭合。
3.教师教学(授课)计划的执行情况:是否按教学计划完成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排课;是否按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排课计划开展实验实训项目;实验室运行记录记载情况是否完整、规范;教师是否按规定批改实验实训报告等。
4.检查教学院开课计划与实验实训课表展示牌中课表信息是否闭合。
三、检查形式及要求
采用教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1.教学院自查
各教学院应成立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小组,由分管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副院长(院长助理)担任组长,实验教学与科研管理科科长,系(教研室)主任等为小组成员。检查小组根据《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情况中期自查表》(附件1)的各项内容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逐一进行检查,并形成本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中期自查报告。
2.学校抽检
教学部将根据各教学院自查情况,组织专家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进行抽查。
(1)检查内容详见《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抽检登记表》(附件2)。
(2)检查时请各教学院对抽查的课程(抽检课程另行通知)按“附件2”准备好相关的备查材料。
(3)抽查地点拟安排在各教学院实验实训室办公室,检查时请各教学院分管实验实训教学的副院长(院长助理)和实验实训室主任到场参与检查。
教学部根据抽检教学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教学院, 教学院按照反馈意见,对实验实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,并向教学部提交整改报告。
抽检课程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、材料报送
请各教学院于第八周星期五(4月14日)下午6:00前将实验实训教学中期自查报告及《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情况自查表》纸质件盖章签字后报送教学部实践教学科,电子文档发送至:411472577@qq.com,联系人:秦奋, 电话:2276182。
教学部
2023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