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信息公告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关于开展2023-2024年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-乐山师范学院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

发布者: 责任编辑:张家喜 发布时间:2023-04-11 10:57:28

各教学院:

为持续推进我校教学类实验室建设,改善实验实训教学条件,做好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储备,现决定启动2023-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1.实验室、实训室内外环境新建、改建、扩建;

2.实验室、实训室教学装备或服务购置;

3.实验室、实训室教学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、维修、改造等;

4.实验室、实训室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;

5.实验室、实训室安全装备或服务购置;

6.实验室、实训室文化建设用品或服务购置;

7.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等。

二、申报原则

1.坚持满足教学需要、教学评估指标和专业认证指标的原则,坚持项目建设目的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一致性、项目建设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性。

2.坚持“立足专业发展、按需整体规划、阶段集中实施”的原则,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实用性、共享性、绩效性、阶段性、先进性和安全性,突出建设特色。

3.教学装备选型坚持技术先进性和价格合理性相统一,满足需要,适当超前,凸显效益。

4.坚持现有条件与项目实施所需环境条件的匹配性,人员、场地、供电、供水、网络等应满足项目实施。

5.坚持教学、科研相结合的原则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项目申报单位应从本单位实验实训教学、实践环节实际需求出发,根据现有实验室现状做好整体规划,兼顾资源共享,避免重复建设。

2.所申报项目从实验室建设的长远规划进行申报,申报项目要具有前瞻性和长远发展性。

3.项目申报单位需组织专业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、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、实验室负责人、课程主讲教师及相关人员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,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、可行性技术论证会。必要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是否有必要实施、项目预期效益如何、存在何种风险等。可行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实施条件可行性,教学装备选型的合理性、先进性和适用性,效益预测和风险分析等。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和可行性技术论证会时,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验室建设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参与论证。若项目预算经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,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安排专人参加论证。

4.单个拟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原则上应在50万及以上,项目中拟购置货物单价应符合市场规律且精准,如有进口设备或贵重仪器设备,按进口设备或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要求做好相关调研论证。

5.因师范专业认证、实验室安全防控、硕士学位点建设、新专业建设等急需开展的项目将优先实施。

6.拟申报项目应经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且通过。
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
1.报送方式:拟申报项目需填写《乐山师范学院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、《乐山师范学院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年度汇总表》(附件2),相应纸质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信实处解晓彬,相应电子版材料通过学校OA系统中“文档资料流转清单”流程提交至信实处解晓彬。

2.报送截止日期:2023年4月30日

3.报送地点及受理人员:弘毅楼509室 解晓彬

4.联系电话:2276386



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    

2023年4月10日